摘要: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分布在國民經濟中的各個行業(yè),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但近年來新聞媒體不斷報道了他們追討工資的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逐漸成為各級政府和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和難點。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分布在國民經濟中的各個行業(yè),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但近年來新聞媒體不斷報道了他們追討工資的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逐漸成為各級政府和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和難點。
農民工問題事關我國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全局,依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關系著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和諧社會的建立。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wěn)定,人社部、住建部、公安部、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全國總工會等各政府部門在全國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中央政府從戰(zhàn)略高度出臺了一系列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管理政策??梢姡侠淼慕鉀Q農民工工資拖欠這一問題迫在眉睫。
作為一社會主體,為維護本地穩(wěn)定和經濟的健康發(fā)展,解決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社會問題,落實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近日我們魯西化工下發(fā)了《關于要求工程施工單位簽訂承諾書的通知》,要求所有在集團內工程施工單位做出“保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按期發(fā)放農民工工資”的承諾,并保證督促分包方或勞務承攬人按期發(fā)放農民工工資。如出現因拖欠或發(fā)生勞務爭議,引發(fā)上訪事件,在接訪三日內不能解決相關問題,我公司可直接在應付工程款中向訴爭相關方支付要求的主張款項,該款項沖減其在我公司的應付工程款。
承諾書的簽訂,對農民工權益的有效維護和對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健康發(fā)展,無疑會產生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承諾書的簽訂,表明了我們魯西化工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承擔社會責任的決心。